官方解析:第十三條 上道路行駛的汽車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載貨汽車與大、中型載客汽車和出租汽車車身應當噴涂車輛所有人名稱或者所在地區(qū),載貨汽車與大、中型載客汽車還應當分別噴涂核定載質量、核定載客人數(shù)、放大的本車牌號等; (二)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車警告標志等; (三)重型、中型載貨汽車應當按規(guī)定安裝側、后防護裝置; (四)車身兩側的車窗和前后窗不得放置、粘貼、噴涂妨礙安全駕駛的物品、文字、圖案,不得使用鏡面反光遮陽膜; (五)道路施工養(yǎng)護、環(huán)衛(wèi)清掃、設施維修及綠化等道路作業(yè)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定; (六)用于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以及危險品運輸車輛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 (七)危險品運輸車輛車身前后及兩側應當噴涂或者懸掛醒目的危險品警告標志。即本題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