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析: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9座以下生活用車要符合國IV排放標準。 環保部公告稱,為貫徹《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單一氣體燃料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的要求。凡不滿足國四標準要求的,不得銷售和注冊登記。 環保專家解釋稱,私家車一般都是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是指可以用汽油,也可以用天然氣的車;單一氣體燃料車說的是只用天然氣或者液化氣的車。和國三標準相比,國四標準對機動車排放的控制更嚴格,要在滿足國三標準上,再進一步降低30%到50%的排放才能達標。 |